正因為中國的環境,無法比照佛陀時代的印度比丘來遵行戒律,所以明末的諸師,在思想上接受了天臺、華嚴以及禪的觀念;在持戒行儀上模仿成儒家的禮儀(註五)。從明末的戒律著作中,可以發現到《華嚴經》、《涅槃經》、《楞嚴經》的經文,和許多真言密咒,如《毘尼日用錄》和《沙門日用》等,就是如此混合而成的著作。而且像見月讀體(西元一六○一-一六七九年)就用華嚴宗的教判寫《毘尼止持會集》,澫益智旭(西元一五九九-一六五五年)凡有註解,都用天臺家的模式。於是一方面把理念升高,將現實的運作看作無上的法門;另一方面由於現實環境的所限和所需,也不得不捨棄大部分印度傳來的繁複戒律,而採用了禪、密、天臺、華嚴及淨土等的修行法門及觀念,以彌補戒律生活之不足。無怪乎當時即有永覺元賢(西元一五七八-一六五七年)對某一種律學著作做了如此的批評︰「大都目不見律,而襲取他書。」(註六)
註解
註一《新續高僧傳四集》共五十六卷,喻昧菴編成於民國癸亥年(西元一九二三年),時寓於北京法源寺。註二 | 真正對於律藏做過深入研究的明末清初學者,僅是智旭、讀體、弘贊三人。其餘諸人,是有心於戒律,然不專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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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五 | 書玉的《沙彌律儀要略述義》稱歎雲棲祩宏有云︰「大師以《春秋》之才而解戒相,用《禮記》之法而輯威儀。若非窮究經律,博通傳史者,則不能識其源委也。」(《卍續藏》一○六.三五三頁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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