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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 09月 09日

《菩薩戒指要》(續9.9)--摘自「法鼓全集」・聖嚴法師 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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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十善是凡聖同歸大小兼備的菩薩戒法

從大乘經論所見,菩薩道與十善法相接合的例子極多,例如八十卷本《華嚴經》卷三五〈十地品〉的離垢地,廣明十善業道。因為一切眾生墮惡趣中者,無不皆以十不善業,所以菩薩當作如是念:「我當遠離十不善道,以十善道為法園苑,愛樂安住,自住其中,亦勸他人令住其中。」(註一)《十地經》卷二〈離垢地〉也說:「唯諸佛子菩薩,住此離垢地時,自性成就十善業道。」又說:「此上上十善業道,以一切種得清淨故,乃至能成諸佛十力,及餘一切佛法修證。」 (註二)《十住經》卷一〈離垢地第二〉,說菩薩常護十善道,因行十善道可生人處天處;若能修十善道而與智慧和合,畏三界苦,大悲心薄者,從他聞法,即至聲聞乘;若修十善道,不從他聞佛法,自知自悟,深入眾因緣法,而不具足大悲方便,即至辟支佛乘;若修十善道清淨具足,於眾生中起大慈悲,不捨一切眾生,求佛廣大智慧,便是大乘的諸地菩薩;若能清淨修行十善道,乃至能淨諸波羅蜜,能入深廣大行,便得十力四無畏、四無礙,大慈大悲,具足一切種智,便是成佛(註三)

十善業道是五乘共法,大乘菩薩,自當自行教他行,自住教他住,令使一切眾生都能修行十善,教他修行十善。由於修持十善業道,少則可生人天,若能依據各自的發心層級高下,可為二乘聖者、可為菩薩、可以成佛。故在《占察善惡業報經》卷上有云:「言十善者,則為一切眾善根本,能攝一切諸餘善法。」(註四)

從大乘佛教的角度來看,若佛出世,若佛不出世,皆有菩薩及辟支佛出現世間,他們未有佛制的七眾別解脫律儀戒,乃至三自皈依也沒有的時代,辟支佛可依十善為戒,配以智慧觀察眾因緣法,便能悟道,而成為獨覺聖者。至於菩薩,是指發了大菩提心的修行者,永遠應現於眾生群中,修行自利利他的菩薩道;乃至直到最後一身的釋迦瞿曇,在成佛之前,仍舊被稱為菩薩。這些菩薩也都以十善法為律儀戒,例如《優婆塞戒經》卷六〈經業品〉有云:「善生言:世尊,諸佛如來未出世時,菩薩摩訶薩以何為戒?善男子!佛未出世,是時無有三皈依戒,唯有智人,求菩提道,修十善法。」(註五)

菩薩道的修行者,是為憫哀眾生沈淪生死五趣,造作無量無邊種種惡業,受盡無量無邊種種苦報,猶不自知如何尋求出離解脫之道,所以菩薩從生到生,捨身救拔苦趣眾生,救濟之道,就是運用十善法,給予物質及精神的支援,給予理念和方法的勸化。概然地說,即是以佛法的智慧和慈悲,來濟度眾生;比較具體而又基礎的方法,便是以十惡業來警惕眾生,以十善業來鼓勵眾生。故在《大方廣十輪經》卷七〈遠離譏嫌品〉說,菩薩以十輪成熟眾生,乃至也以十輪成佛,彼所謂十輪,便是十善(註六)。又於《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》卷八〈善業道品第六〉,也說菩薩以十善業自得涅槃,並度眾生皆登正覺。其經文如下:

「此十輪者,非餘法也,當知即是十善業道。成就如是十種輪故,得名菩薩摩訶薩也。於一切惡,皆能解脫;一切善法,隨意成就;速能盈滿大涅槃海;以大善巧方便智光,成熟一切眾生之類,皆令獲得利益安樂。」(註七)

同經卷九云:

「十善業道,是世出世殊勝果報功德根本。」(註八)

又云:

菩薩摩訶薩代佛轉法輪,便是轉的十善輪;並以此十善輪,成就自己成佛,成熟眾生利益安樂。又如《大方廣十輪經》卷七所說:「若能守護十善,便於善根誓願滿足,成無上道。」(註一○)菩薩十輪拔苦,十善成就的偉大願行,其內容是見小即小,遇大則大,由凡入聖,乃至成等正覺,盡攝有漏無漏世出世間的一切善法。真是凡聖同歸、五乘兼收的菩薩戒法。

註解

註一《大正藏》一○.一八六頁上。
註二《大正藏》一○.五四二頁中-五四三頁上。
註三《大正藏》一○.五○四頁下-五○五頁上。
註四《大正藏》一七.九○二頁下。
註五《大正藏》二四.一○六六頁下
註六《大正藏》一三.七一一頁下有云:「云何名菩薩摩訶薩十種輪者,所謂十善是也,菩薩成就此十輪故,乃能成熟一切眾生。」同卷七一三頁中又云:「菩薩摩訶薩成就此輪,於聲聞乘、辟支佛,不生譏嫌。」又云:「若能成就如是十輪者,菩薩摩訶薩疾成無上正真道覺。」
註七《大正藏》一三.七六三頁上。
註八《大正藏》一三.七六八頁上。
註九《大正藏》一三.七六八頁上。
註一○《大正藏》一三.七一三頁下。



法鼓全集:

http://ddc.shengyen.org/pc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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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miaoshanshi | 2016-09-09 05:00 | Comments(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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